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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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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损失的赔偿原则是什么?我国的民事合同起诉地点是哪里?

添加时间:2022年1月12日 来源: 杭州离婚律师   http://www.bdldldlaw.com/

  张博律师,杭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保险利益损失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保险利益损失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指的是投保人对于保险标有法律上的利益。

《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在签订的同时,就要对被保险人起到保险作用。对于其他的保险来说,财产保险的保险标是财产等利益,而人身保险的保险标则是被保险人的寿命和人身安全。

最大诚信原则

诚信是做人最基本的品德,而在保险合同关系中,诚信更是非常重要。最大诚信原则指的是当事人在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时,要诚实地向对方充分公开重要事实,不允许有任何虚假、欺瞒的行为。除此之外,在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诚信也是必要的,一定要诚实的地上报签订合同所需要的资料信息,避免因为虚假信息导致出险之后不能理赔。

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指的是导致保险事故是赔付的原因选择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在保险事故中,近因属于保险,保险公司负有赔偿,保险公司并不能所有的原因都进行赔付,否则保险公司的经济损失会非常大,所以在赔付的时候,只能够选择最直接的原因进行赔付。

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分为两种,一种是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之后,被保险人遭受了经济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补偿,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损失,那么就得不到补偿。第二种是被保险人所可以得到赔偿的量,是使保险标在经济上恢复到一开始的样子,被保险人不能够通过补偿得到额外的利益。

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有哪些

现有利益。现有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财产已享有且继续可享有的利益。投保人对财产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关系且继续存在者,均具有保险利益。现有利益随物权的存在而产生。

预期利益。预期利益是因财产的现有利益而存在,依法律或合同产生的未来一定时期的利益。它包括利润利益、租金收入利益、运费收入利益等。

利益。利益是被保险人因其对第三者的民事损害行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它是基于法律上的民事赔偿而产生的保险利益,如职业、产品、公众、雇主等。根据保险险种划分,下述人员有保险利益: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者、经营者或管理者;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雇主;各类专业人员等。例如,汽车在行驶中因驾驶员过错撞伤他人,加害人依法对受害人应负的赔偿;医生行医因其过失对病人依法应负的赔偿等。

合同利益。合同利益是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包括了现有利益;预期利益;利益和合同利益等四种利益。当财产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受到了损伤的时候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我国的民事合同起诉地点是哪里?

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在发生合同纠纷之后要进行起诉的话,这个时候是需要先了解起诉范围的,我们可以在双方签订合同的地方进行结束,也可以在履行合同的地方进行起诉。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的民事纠纷以及民间借贷纠纷的数量也是在不断的增长的,此时我们一定要及时的注意了解民事诉讼的程序以及条件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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