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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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偷父母钱去超市买东西可以退货吗?被胁迫签订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添加时间:2022年1月12日 来源: 杭州离婚律师   http://www.bdldldlaw.com/

张博律师,杭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小孩偷父母钱去超市买东西可以退货吗?

我们知道,小孩买东西,特别是购买价值较大的商品,需要经过父母同意。但是,有些小孩觉得父母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就偷父母钱去超市买东西。父母知道后,认为自己不知情,所以便要求退货。


实际中,小孩偷父母钱买东西,父母知道后要求退货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首先,要确定小孩是否属于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如果小孩属于该未成年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但是,以下情形小孩的行为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1、纯粹获利的行为,比如被奖励、赠与以及报酬等;


2、日常简单的生活行为,比如买纸笔、帮助父母购买简单的生活用品等。


其次,要确定小孩在超市购买的东西是否在其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内,即符合小孩的现实情况。


如果小孩购买的东西超出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比如购买200块的玩具,明显超出承受能力的,其父母即可以请求退货。


反之,小孩在超市购买少量的糖果、便宜的玩具等,会被认为在小孩的承受能力内,这样父母是不可以主张退货的。


最后,现在有些小孩沉迷游戏,为打赢游戏也可能瞒着父母花钱,结果导致父母遭受巨大的损失,所以父母会找出卖人请求还钱,结果双方发生争议。如果双方的争议较大,比如小孩几乎消耗了父母所有的积蓄,可以在必要时起诉处理。



被胁迫签订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按合同法律规定,双方签订合同时应遵守意思自治原则,你情我愿并且不要伤害其他人的利益。如果一方胁迫另一方,并且签订合同时还建立在损害集体利益的基础上,那么将直接影响合同的效力。不过是否属于无效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一般地,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是可撤销或变更的合同,其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不是无效合同。


按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将由受损害方说了算。比如损害到集体利益的,集体认可合同效力的,即合同有效,反之,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并无效。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在以下特定情况中属于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2、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最后,一般人认为受胁迫签订合同后,又发现损害了集体利益的,可能会导致合同当然无效,其实则不然。不过,如果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相互返还,无法返还的还要折价赔偿。并且,有过错的一方,需要承担自己的过错责任,即要赔偿对方因此遭受到的损失。如果损失较大,建议可以必要时找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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