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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解释内容有哪些?新婚姻法 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添加时间:2022年2月11日 来源: 杭州离婚律师   http://www.bdldldlaw.com/

  张博律师,杭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解释内容有哪些?

夫妻双方闹离婚的时候,如果涉及到房产,必须就房产分割做出约定,而现实中,双方围绕房产分割引发的纠纷还是比较多的。婚姻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文件,之后又历经多次修订,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做出了详细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解释内容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解释内容有哪些

1、《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姻法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按照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房的,不管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也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婚姻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指定赠与给子女的,则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 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登记结婚的那一刻起,他们所取得的财产就属于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在结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的父母不免要赠与房产或者是财产给子女,那么在新婚姻法 父母赠与的这一部分财产该如何来划分了,下面365将为你来解答这个问题。

一、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男方父母部分出资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的。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该房产视为出资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财产分割时,男方应根据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给女方一定的补偿。

男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

这种情况通常是男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如女方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则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这里要注意,即使是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应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而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应认定为该房产为其父母对双方子女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便出资额不等,也是平分。

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划分。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很多关于新婚姻法 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新婚姻法中的一些内容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做出了更改,对于父母赠与财产的归属划分问题,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以及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的归属问题都做出了相关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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