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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不给抚养费 榆树女子将孩子留商场内

添加时间:2017年4月10日 来源: 杭州离婚律师   http://www.bdldldlaw.com/

  据长春电视台城市速递报道,4月13日早,在榆树市中心街恒机购物广场的1楼,商户陈玉荣正准备开门营业,这时一名女子领着一个5、6岁的小女孩坐在她家店铺的旁边,起初她没太在意,谁知过了一会,她发现女子不见了,只剩小女孩边哭边喊着“找妈妈”。

  小姑娘穿着一件红衣服,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哭得让人心疼。几名商户纷纷议论,说这个孩子,大家早上都见过,当时她身边还有一名女子,可能是孩子的妈妈。

  陈玉荣决定先把孩子带到1楼服务台,想通过广播找找孩子的妈妈。据服务台管理员说,听孩子的意思是和妈妈一起来到商场的,是妈妈故意把她丢在这。

  随后,大家通知了商场的经理,问了半天,孩子只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叫乐乐,至于家住哪里、爸爸妈妈的名字都说不清楚。孙经理让播音员播了寻人启事,半小时过去了,孩子的家人也没出现。

  孙经理马上报了警,10分钟后,民警赶到商场,看到乐乐又哭又闹,民警就让孙经理先照看着,然后和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准备将乐乐送救助站。在等待的时间里,孙经理带着乐乐在商场看了看,慢慢乐乐的情绪稳定了,话也多了起来。

  通过交流,乐乐说出一些零星信息,她说自己没上过幼儿园,爸爸经常外出打工,只有妈妈照顾她。

  8时,民警与民政部门沟通完,将乐乐送往榆树市救助站,在救助站暂时安顿下来,乐乐也没有说出家里其他的情况。

  14日7时,商场刚开门,一名年轻女子和一名中年男子走进商场,焦急四处打听一个小女孩的消息。

  商场的孙经理接待了女子,经过询问才知道,女子要找的就是被送到救助站的乐乐。据女子说,她叫吕春香,是乐乐的亲生母亲,把孩子留在商场是她一时糊涂。

  据吕春香说,她和丈夫离婚后,丈夫一直不肯拿抚养费,条件困难认为很难继续抚养乐乐,于是在13日一早,她带着乐乐来到商城,趁孩子不注意,她一人偷偷离开。

  在榆树市救助站,记者了解到,14日上午,吕春香已带乐乐离开了。在救助站的离站记录上,吕春香登记的住址是榆树市闵家镇闵家村10组,还留下了一个电话。记者拨打过去,接电话的是一位老人,自称是吕春香的母亲,她说女儿几年前就不在闵家村住了,现在在哪里她也不知道。

  记者来到闵家村10组,问了几位村民,大家都说没听说过吕春香这个人。

  新文化网 陶叶楠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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