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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15年前收养残疾女婴 奔走4年仍未办户口

添加时间:2017年6月5日 来源: 杭州离婚律师   http://www.bdldldlaw.com/

  “我家收养的残疾妹妹现在都15岁了,却还上不了户口,一直被民政局、派出所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使妹妹至今仍无法享受残疾补贴……”9月2日,陵水县王先生来到南海网三亚记者站新闻会客厅,向记者讲述了他4年来为残疾妹妹办户口的辛酸故事。

  好心姐姐15年前捡回一个残疾妹妹

  家住陵水的王先生称,15年前,姐姐在三亚车站卫生间碰到一位陌生女子,该女子称上卫生间不方便,让其姐帮忙抱一下她刚刚满月的女儿。可没想到这名妇女一去就没有了踪影,姐姐只好抱着这个嗷嗷待哺的女婴回家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善良的姐姐和母亲不忍心这个可怜的孩子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于是决定把这个女婴收养下来。让全家人比较欣慰的是,妹妹长到2岁多时,会说话了、也懂走路了。可是没过多久,王先生一家发现这女婴有癫痫病,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到10岁左右时,妹妹却不会说话了,体毛开始变长、头发开始变白,口中居然还长出了双排牙齿……

  经多方求医,最后医生诊断称:这是由于妹妹长期吃各种治癫痫病的药物引起的。王先生表示,由于自己家里条件本来就很差,且父母离异多年,加上这些年为治妹妹的病花了不少钱,一家人的生活非常艰难。

  为残疾妹妹奔走4年却办不了一个户口

  2006年,在妹妹11岁时有好心人提醒王先生,这种情况看能不能向政府申请残疾补贴。为了减轻家里负担,王先生立即到陵水县民政局咨询妹妹残疾生活补贴事宜。但民政局告知王先生,没有户口申请不了残疾补贴。

  于是,王先生又到陵水县陵城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然而,派出所告诉王先生:没有收养证明,办不了户口,要求王先生先到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证明。

  2006年6月至8月,王先生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按要求分别办齐了民政局要求的单位证明、当地居委会证明、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符合收养条件的证明、居委会出具的残疾人属实证明、派出所调查属实的情况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填写了收养登记申请书。王先生称,然而一等再等还是没有等到户口办理成功的消息。

  2007年,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费尽周折王先生终于找到了陵水县的一个副县长。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这名副县长要求我先写一个详细的文字材料送给他的秘书,并说会认真处理的。然而,当王先生将一份详细的书面材料送上去后,却如石沉大海再也没有了音讯。

  王先生称,2008、2009年,他为了生活就外出打工了,为妹妹办理户口的事情也就这样被搁置了下来。今年王先生回到本地打工,又抽空去民政局问其妹妹户口的事,民政局拿出文件称:14岁前就该办理的收养证明,现在妹妹已过15岁,办不了了。然而,派出所称:没有收养证明,我们按文件规定就不能为其办理户口。

  对残疾妹妹一辈了不放弃

  王先生表示,现在妹妹已经15岁了,但其智商却只相当于一名2岁左右的儿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加上母亲年事已高并患有严重的风湿关节炎,姐姐现在也没有工作,全家生活都指靠在他一人身上。王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家里实在是太困难了,所以才想给妹妹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

  当记者问王先生一家有没有后悔收养这个孩子时,王先生忍不住哽咽了起来,良久才告诉记者:“如此艰难的生活,肯定有过后悔的时候,可是看到可怜的妹妹,心里更多的还是不舍,毕竟是15年的感情呀!”

  王先生最后表示,他对妹妹一辈子也不会放弃,他会尽最大努力去争取,因为他始终相信:这个世界不会让好心人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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