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9925316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