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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常德6月6日讯 6月5日,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安宣办民警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周某某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上午10时许,安宣办民警在黄安公路沿线开展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时,远远看见一辆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然而,民警在查看证件期间,发现此辆牌号为湘J1B***的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话少、语速很快,且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周某某早上是否饮酒时,周某某神情紧张、眼神躲闪,存在一定酒驾嫌疑。民警遂使用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2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面对检测结果,周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事实,并称是因为觉得喝点早酒干活更有劲,才与工友一起喝了半杯白酒,又抱着喝得少、解酒快、运气好的侥幸心理,才饮酒后驾车上路的。周某某表示,眼看离目的地只有一、两百米的距离了,没想到却受到了这么严重的惩罚, 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不再酒后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