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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明能领结婚证吗?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的程序

添加时间:2019年7月4日 来源: 杭州离婚律师   http://www.bdldldlaw.com/

 张博律师,常州离婚律师收费,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户籍证明能领结婚证吗

  我们多数人都知道去领结婚证是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的,但是也有一些准夫妻处于;尴尬期;,啥都准备好了,可户口本就是忘丢了,要么就是其他原因导致户口本不在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户籍证明能领结婚证吗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户籍证明能领结婚证吗


  根据民政部第二条,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如女方无法出具户口簿,凭其当地公安机关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二、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


  新修订的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三、结婚的必备条件


  结婚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又称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和无婚姻障碍。


  结婚属于身份行为,当事人享有专属权,多数国家要求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代理。


  2、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这一规定说明,结婚自由虽然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


  晚婚,是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晚于是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为晚育。


  法定婚龄属于强制性的规则,晚婚年龄则只是号召和鼓励性的措施。


  3、符合一夫一妻制。


  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户籍证明能领结婚证吗由此可知,如无法出具户口簿,凭其当地公安机关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的程序

  生活中往往有个弱势群体是很容易被人忽略的,不是每个小孩都有父母的陪伴,有些小孩因为各种原因一出生就变为孤儿。那么这种情况谁是他们的监护人呢在我国,失去父母没有法律监护人的,是可以由村委员指定监护人的。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的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的程序

  我国第17条; 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于指定监护做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至项所列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


  二、哪些人可以作为法定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


  三、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未成年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的程序的法律知识,欢迎登录网站,将提供免费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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